日前有自媒体发文称,苹果应用商店出现伪装成正规软件上架的软APP,消息一经发布便引发关注。据介绍,这类APP在简介上看起来并无异样,打开后却是打擦边吸引眼球的软内容,几乎所有APP实行“注册会员制”,即注册登录及充值后方可正常使用,但有用户充值后却未曾出现相关内容,不少人直呼“被骗了”。
新黄河记者通过测试发现,用户量更大的安卓软件同样存在“套马甲”的现象,不过多是网页端的小下载站点。与此同时,记者还发现,网页端广告是打擦边球软件引流最常见的渠道之一,甚至用手机浏览器直接搜索相关联想词就有软件广告显示,有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,平台作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方,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控制方面的义务要求。
原本不合规的软件如何能在官方应用商店上架?据新京报贝壳财经报道,这些APP会先以正常名称、内容上架,通过审核后再利用更新的方式加入不合规内容,从而达到目的。有从事iOS“马甲包”上架的商家分别报价道,4000元到1万元的价格就可帮忙“上架APP”。
记者采访过程中获悉,“套马甲”收费不一,甚至不同商家报价差别很大。新黄河记者通过某兴趣类论坛联系到一个声称能实现“APP发、上架合作”的商家,在知悉记者来意后,对方报价道,“单上架价格是1.5万元,上架+开发大概是5万元左右”tianbo天博最新,其还表示,不论安卓还是苹果系统,任何需求都能做,而上架的话最快一天能通过审核。当记者询问能否开发“打擦边”的软件时,该商家并未明确回复,只说可伪装成“直播”“婚恋”“聊天”或“游戏”类应用试试。
据行业人士安金堂(化名)透露,使用“马甲包”在业内十分常见,不少开发者会同时开发、上架多个相似应用软件,以达到“先占坑后导流”的目的。“多上马甲包就能多做关键词,多覆盖用户,从而多进流量。”他称,而上架“马甲包”中间门道不少,首先命名及外观上不能跟主应用程序雷同,这么做一方面是为方便上架,另一方面是怕让竞争对手举报后“被一锅端”。
在上架环节,同一个账户短时间内也不会上传太多个应用包。据了解,鉴于审核资源有限,平台通常采用机器加人工的方式对程序进行审核,具体而言,会采取“分级审核”制度,即把精力更多放在此前有问题或者可疑的账号上。“马甲包”上架之后,往往还要养一段时间tianbo天博网址,俗称“养包”。至于风险较高的刷榜操作,通常也是在“马甲包”上实现的。一直到了后期需要引流的时候,只更新主包程序予以覆盖即可。
对于应用商店存在“套马甲”的低俗软件一事,中国互联网协会法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胡钢曾公开表示,应用商店参与了APP的分发、销售环节,与开发者是利益共同体,应承担连带责任。同时,他还建议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的应用软件监管平台。
记者实际测试几款安卓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,并未有发现“套马甲”上架的“擦边”软件。不过行业人士安金堂解释,相比于苹果应用商店的封闭性,安卓手机下载软件的来源极为混乱,因此搜索引擎及第三方下载站也是众多开发者极为重视的推广渠道。
经测试发现,搜索软件名称时不光会出现百度、腾讯、360等头部应用商店的结果,排名靠前的网站还包括名为“xx下载站”“xx游戏网”的小站点。于是记者随机点开几个小站点,分别找到多款软件下载测试,结果显示部分站点下载的软件,近一半并非是最开始显示的软件,其中有一款交友软件下载后显示为充值类型的直播软件。有用户评论道,“果然,小站都是做推广的”。
此后记者尝试以与直播有关的联想词在手机浏览器中直接搜索,排在首位的竟然是一款标注了“广告”字样的擦边直播软件,紧随其后的是另几款打擦边球软件的下载页面。在登录搜索结果第一款软件后可以看到,背景充斥着性词汇与暴露图片,并提示充值后方才能与女主播加好友、连线聊天。令人诧异的是,在未注册登录的情况下,当以游客身份随便填写昵称登入APP,弹出来的充值页面同样可以直接跳转至微信进行充值。充值页面显示,10个虚拟币为一块钱,最多可充值3000元。
不只是直接搜索关键词存在问题,即便是搜索球类比赛论坛“直播吧”时,推荐搜索栏“其他人还搜了”一栏中同样存在擦边软件的踪迹。但换用电脑端搜索就不会有相关内容。
采访中,一名还在上学的网友告诉记者,自己在搜索引擎搜某部动漫时发现,前几个结果为多个盗版影视、小说网站,而这些网站一样指向擦边直播平台或平台,“像我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很喜欢看小说和动漫,而盗版网站可以说是我们的首选,结果现在这些网站全是这种广告。看小说几乎每一页都有,经常是你点了关闭,最后还是会跳转到下载页面。”
安金堂表示,一些小型的应用下载网站要求不会太严苛,但小站点流量有限,因此开发者后期会通过竞价广告、做关键词等手段,进一步优化软件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。“由于擦边直播这类软件最吸引眼球,所以大多是往这类上靠。”他补充道。
不难看出,此类问题背后折射着技术和监管双重问题。在安金堂看来,“马甲包”的问题或许能通过平台加强监管的手段解决,但解决通过网页引流的擦边软件比较麻烦。他进一步解释说,现在无论是下载软件的站点还是盗版小说站,开设门槛都很低。如果选用国外的服务器,加上再频繁更换域名,以往经验来说会给监管带来困难,“但这种网络广告收入非常可观,我个人感觉还是应该从技术方面入手解决,没法引流自然就不会有开设网站的动力。”
当前,传统的广告发布必须按照广告规制的要求进行事前审批,获得许可后方可发布。而诸多网络广告属于非典型的广告形式,如搜索引擎广告、电商平台广告等。有资料显示,2021年度我国广告业发展指数同比增长6.9%,其中互联网广告业务收入逐年增加,已经占据广告市场主导地位。这样的背景下,如何强化对互联网广告的监管迫在眉睫。
一名广告方面学者曾经发文提出建议:第一,严格实现网络违法违规广告责任追究制度,明确违法网络广告主体的责任。第二,构建网络广告的申报、审查、监督和处罚的联动机制。第三,进一步完善网络广告的规制,使监管处罚网络违规违法广告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。
改变和更强有力的规范或许很快就会到来。去年11月26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征求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,意见稿中对互联网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及平台经营者均提出明确要求,比如就有“要记录、保存广告主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、广告发布者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时间自信息服务提供行为终止之日起不少于三年”的规定,这一提法被外界认为十分有利于建立有效的投诉、举报受理和处置机制。
技术方面,针对搜索引擎中存在的广告引流乱象,多位专家在接受《南方都市报》采访时指出,这一现象属于算法滥用带来的违法信息传播扩散,反映了搜索引擎本身存在的技术障碍,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中数字环境应实现的“安全可控”要求。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禹看来,搜索引擎平台作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,应当履行网络信息内容控制方面的义务要求,他还说,“总体来看,我国在网络内容治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已趋于完善,下一步趋势是走向强化执法的阶段,让法律规定切实落地”。